【大译编参】1965-1977年间埃塞俄比亚西北部边境外交及国家建设 @大外交智库

卢卡·帕度(Luca Puddu),意大利卡利亚里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成员;意大利罗马全球研究学院成员。

摘要:在二十世纪上半叶,仍在实行帝制的埃塞俄比亚的西北部低地,是埃塞俄比亚-苏丹交界上的典型的前沿地区。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早期开始,一场经济作物革命为马其加地区(Mazega)向拓居边疆的转型铺平了道路,同时也导致埃、苏两国间国界勘定方面的争端升级。本文将对边境地区治理中的政治经济,和围绕争议地区开展的边境外交这两者间的交集展开探究。本文还将强调政府各层面间的利益冲突,和反映着埃塞俄比亚边境治理的灰色地带政治实体的存在如何深度影响对边界争议的管理。

收录:《大译编参》2021年第3期,总第3期,大外交智库外文编译评论组创办。

编译:张童沿,大外交智库外文编译评论员助理研究员,现就读于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

审校:齐雄伸,大外交智库外文编译评论员助理研究员,现就读于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再审:朱翊民,大外交智库特约研究员,现就读于青岛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非洲之角地区的国界,一直是二十世纪该区域内各个国家行为体及非国家行为体之间冲突的主要诱因,而埃塞俄比亚与苏丹之间的国界亦是如此。本文通过对埃塞俄比亚西北地区治理模式演化史的分析,指出埃、苏两国在西北边界长期冲突的根本性原因,和埃塞俄比亚国内各阶层之间的矛盾,并进一步指出埃塞俄比亚国内非国家行为体的行为如何影响该国与苏丹的边境外交。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埃塞俄比亚帝国通过将西北低地诸王国作为向帝国定期朝贡的藩属(k’urt gibr),以及利用作为前锋部队的“北方士兵”(neftegna)在该地区进行军事征服,使当地人口成为其藩属人口(gebbar)等形式,建立起对西北低地的间接统治。而帝国的行政治理体系中的升迁规律,又决定了盗抢行为(shiftenat),尤其是越界进入苏丹境内掠夺牲口和奴隶的行为能够得到帝国社会的认可。进入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对西北低地的治理开始趋于规范化、现代化,而埃、苏两国之间的矛盾,也升级到了互相策动代理人战争的程度,埃塞俄比亚国内的各方势力也在利用所掌握的资源,试图在边境争端中维护自身利益,甚至扩大影响;两国间矛盾一度于1972年亚的斯亚贝巴协议签订后得到解决,但在此之后的若干年间,两国政局动荡又催生出两国间新的紧张态势,令两国为和解作出的努力功亏一篑。

埃塞俄比亚-苏丹国界南段已得到妥善管理,但其北段,也即塞提特河(Setit)与阿特巴拉河(Atbara,亦称Gwang)之间的国界周边,尤其是塞提特河与安格雷布河(Angareb)之间,被称作马其加(Mazega),而苏丹方面称之为“法沙卡三角地带”(Al Fashaqa triangle)的地区的领土争议,还未得到足够重视。亚的斯亚贝巴与喀土穆仍在就这一地区边界的确定进行谈判,但这一系列谈判已因为边境地区治理中政府涉及的不同领域或层面中的矛盾行为和利益冲突而变得复杂。外国投资的进入,以及政府对当地农业项目的扶持,使得马其加地区经济繁荣,也刺激马其加地区的上层精英向埃塞俄比亚中央政府索要更多话语权及政治利益。

十九世纪下半叶的埃塞俄比亚帝国西北边陲,可谓是非洲国家前沿地区的早期形态,即:“坐落于高度组织的社会之间,而在相对更广阔的区域中却又处于腹地”的未定义地理空间。这一特征使得一种剥削剩余价值的,掠夺性的经济体系得以在当地形成——在这个体系中,商贾、牧民和迁移耕者时而沦为匪帮跨境劫掠的对象;马其加地区的迁移耕者向他们在瓦尔开特区(Walqait)高地的主人进贡以换取武装保护;梅特马/加拉巴特(Metemma/Gallabat)的边境村镇,是往返于卡萨拉(Kassala)和葛达雷夫(Gedaref)这两个苏丹城镇和贝根德尔(Begemder)首府贡德尔之间的篷车必定经过的商贸重镇;西北低地甚至还是罪犯、叛军和躲避战乱、迫害和饥荒的民族理想的避难地。

对于上述最后一点,究其原因,是埃塞俄比亚统治者出于抵挡奥斯曼埃及和马赫迪起义军[1]的潜在威胁的考虑,而未对当地实行高地(也是帝国的核心地区)的统治模式,何况埃塞俄比亚帝国的政治经济也有着追求灵活性和利益最大化的特征。这种特征,使得低地地区的中央领主和其治下的附庸可以相对忽略彼此之间的宗教差异,来建立一种典型的央地互惠关系。游离在这一地区的法外之徒还通过种种盗抢行为(shiftenat)为自己积累政治资本,从而在帝国的行政体系内实现跃升——比如,一位叫卡萨·海卢(Kassa Hailu)的人就曾长期在夸拉平原(plains of Quara)上劫掠,他最终于1855年称帝,并号称“特沃德洛斯二世”(Tewodros II)。

埃塞俄比亚和欧洲在国家治理理念方面的另一关键差异则体现在对国界的管理上。几个世纪以来,埃塞俄比亚的封建领主“从未将他们势力范围的边界视作一段固定的线,而只是视作延伸至邻近势力范围内的未界定区域”。在马克斯·韦伯的现代国家理论中,国界是国家主权所必需的表征,可这一原则却在十九世纪末约翰内斯四世皇帝(Yohannes IV)阻止马赫迪起义军侵入西北边境的尝试中被首次打破了。而直到约翰内斯的继承者梅内利克二世(Menelik II)执政时,埃塞俄比亚帝国才成为欧洲外交语境下的国家。出于对英国殖民武装在苏丹的军事行动和对意大利人的扩张,也就是厄立特里亚“第一殖民地”(colonia primogenita)在1890年的正式建立的担忧,梅内利克二世于1891年写信照会欧洲列强,他在信中宣称对从卡萨拉和塞提特-阿特巴拉两河间地带到葛达雷夫省和梅特马/加拉巴特城的广大地域享有主权。他清楚在某一地区实现实际控制对他的主权宣称得到完全承认的重要性,也清楚在开启与英国殖民当局的勘界谈判之前,利用马赫迪起义所导致的区域权力真空在西部低地建立新军事要塞的重要性。然而英埃殖民当局对葛达雷夫的占领阻止了梅内利克在贝拉尚古尔(Belashangul)的军队继续向北推进。之后,埃塞俄比亚、意大利和英国分别于1900年,1901年和1902年签订的协议,标志着梅内利克寻求承认埃塞俄比亚对阿特拉巴河以北地区主权的努力宣告失败。不过,种种细节表明,这些条约之间有着较大的出入,甚至于这些条约是否被埃塞俄比亚方面正式承认都尚且存疑。

梅杰·格温(Major Gwynn)基于1902条约而在1903年完成的三地边界的勘定,某种程度上显得有些武断,而这部分是因为英国殖民当局的专员和埃塞俄比亚边界地区的各路“代表”之间矛盾不断的关系。这种矛盾重重的状况,对于沃尔德·乔治斯(Wolde Gyorgis),贡德尔的王子,一个对在低地地区建立直接统治以充分执行边境条例没有兴趣的人而言,并不是一个十分急切的问题。在二十世纪十年代,由苏丹猎人伊玛目(Al Imam)在塞提特河和安格雷布河之间的平原建立的半自治领地,就是对沃尔德·乔治斯向英埃苏丹和意属厄立特里亚开放边境地区倾向的一个好的例证。伊玛目在苏丹境内展开劫掠以获得奴隶,作为他在奴卡拉(Nuqara)和胡梅拉(Humera)之间的经济作物种植园的劳力,之后利用意大利殖民当局的补贴,将收获的作物在厄立特里亚的市场上销售。贡德尔的王子不但容忍了伊玛目与他的北方邻邦间暧昧不清的互动,并从中得到大量贡品和关于殖民军动向的情报作为回报,而且还让伊玛目在那些希望他因为反复袭击英国国王的附庸而被逮捕的恼怒的英国官员那里得到外交保护。

在埃塞俄比亚被从意大利占领下解放后的二十年内,西北低地地区开始出现更为规范的行政区划——区(woreda)和镇(miktel-woreda),同时当地的土地也被收归政府。但是,在此之后于当地施行的土地分配与占有的方式,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生产关系,实质上与先前封建藩属体系下的情况并无太大差异——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早期起,塞提特胡梅拉也有大量由高地贵族和警察颁赐给个人的大型农庄(maderya),得到土地的个人还享有额外的一年续租期和丰厚的税务减免。这些农庄主很少参与农业生产,他们的主要作用局限于放贷,从政府补贴中获利,以及为当地农民提供保护,然而他们往往在丰年积累大量收益。新兴乡村精英与区和各分区的政府紧密勾连:大地主为边境地区的安保提供兵源,还用一部分贡品作为区行政长官低薪水的补充,而这些大地主得到的回报就是被任命为各分区的行政长官。理解在土地分配和剩余价值提取方面埃塞俄比亚帝国和塞提特胡梅拉的新兴乡村精英的关系,对理解埃塞俄比亚对边境地区统治的多变性至关重要。

随着商业化农业的快速发展,一种升级版的藩属关系得以在西北低地出现。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晚期,该地区已从意-埃战争导致的贫困中走出来,并开始迎接来自贝根德尔、提格雷和厄立特里亚这些人口过密的高地的农民,不计其数。吸引这些农民的,不只是当地肥沃的土壤,还有经济作物种植园中的季节性工作机会,而这些种植园的土地是外国投资者从皇帝那里租赁而得的。同样地,导致低地地区经济繁荣的驱动性因素,仍是在厄立特里亚的侨商日益增长的对经济作物的需求:在阿斯马拉的意大利企业巴拉托罗(Barattolo)的纺织厂消耗了大量原棉,而芝麻种子大多被进出口领域的欧洲企业收购。即使运输成本高企,降水不稳定,在世界银行的补贴以及部分国家提供的双边援助的支持下,当地农产品价格依然凭借以种子、作物贷款、道路翻新、信贷安排和化肥等形式发放的补贴而表现出竞争性。面对更便宜的苏丹棉花的竞争,埃塞俄比亚政府还出台关税及跨国贸易限制措施以保护本国棉农。这一系列因素为贝根德尔的马其加地区的经济繁荣铺平了道路:到1970年,在塞提特河与安格雷布河之间,有150,000公顷土地使用雨水灌溉,埃塞俄比亚全国一半的原棉和90%的芝麻种子都产自这里。

自1965年起,两股相互交织着的势力,塑造着埃塞俄比亚帝国西北边境地区的政治经济。一方面,内政部与贝根德尔的总督塔姆拉特·伊加祖(Tamrat Ygazu)和各个分区(awrajia)、区和镇的行政长官合作,在遵守他们对各自区域管辖权的前提下,在强化安保和分配政府用地方面行使关键特权。在区内事务管理方面,塞提特胡梅拉的区、镇行政长官还有较大自主:区政府直接负责政府用地的分配,镇上的官员则负责土地划分和从农庄主那里收取一次性付清的税款。另一方面,在亚的斯亚贝巴的外交部形式上仍有对苏丹方面解释帝国外交政策的责任,虽然说,塞提特胡梅拉方向的边境外交,总体上是最接近海尔·塞拉西皇帝(Haile Selassie)的两位强人——首相阿克利卢·哈布泰·沃尔德(Aklilu Habte Wolde),和厄立特里亚总督阿斯拉特·卡萨王子(Ras Asrate Kassa)[2]——才会被特许参与的。

埃塞俄比亚拓殖者沿着未定边界向西的快速扩张,使得埃、苏两国矛盾逐渐激化:自1964年起,苏丹政府开始指控埃塞俄比亚方面非法地将前者视作的固有领土作为后者的农业用地,而相应地,埃塞俄比亚政府也指控苏丹士兵非法越境并强行扣押埃塞俄比亚居民。两国间的紧张态势,在1967年两国将各自的军队开至两国交界时达到了顶峰,而这场外交僵局一直持续到1972年亚的斯亚贝巴协议签订。

两国间矛盾的演化,与塑造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早期埃塞俄比亚与苏丹关系的更广泛外交斗争高度相关。首先,因为两国之间尚未形成硬边界,各路叛乱武装可以轻易地向边界两侧渗透;两国曾就平定边境叛乱展开合作,有时甚至允许士兵越境开展巡逻。但之后两国互相在对方境内策动代理人战争,造成对方政局动荡,这项合作也随之被搁置。

与苏丹的边境争端,并不是首次在列强结束殖民统治后,埃塞俄比亚帝国与另一个独立非洲国家发生的冲突。在1964年,面对索马里对欧加登(Ogaden)地区的主权宣称,海尔·塞拉西皇帝利用殖民时期边界条约的约束,在取得国际与域内大国支持的情况下,惊人地赢得了一场外交胜利。而对殖民时期边界条约的利用,在1964年为建立非洲联盟而于开罗召开的筹备会议上,成为了后殖民时代非洲外交的基本常态。

然而,埃塞俄比亚-苏丹边境问题的外交态势却相对充满了波折。埃塞俄比亚与苏丹两国就这一问题于1965年开始双边谈判,而仅在几个月前两国军队就在边境发生了武装冲突。双方的第一次会谈仅就遏制厄立特里亚和甘贝拉的反叛活动做出一个大致的承诺,而在1966年6月的喀土穆回合上,双方同意设立“联合边境委员会”,以期按照既有协议和国际公约在同年十月开始确定边界。同时,双方皆表示会尊重边界现状。但双方并未就依照何种条约进行勘界而达成共识,埃塞俄比亚代表团在这一方面出尔反尔,虽然他们最终承认了于1903年由英国划定的边界,但仍坚持要求通过“联合边境委员会”将实际边界线条约的规定相符的位置。双方直到1971年都未在边界问题上取得进展,且在此期间摩擦不断。

在定夺边境问题期间,埃塞俄比亚代表团出尔反尔,这较少是由于殖民时期外交文件的模糊辞令所导致的争议,而更多是由于埃塞俄比亚国内,特别是西北边境地区社会中各个行为体之间的利益纠葛。具体来讲,是其中央政府内部在广泛层面外交政策上产生的分歧,地区行政机构与内政部合作执行的国家建构策略,和低地地区新兴地主阶级的既得利益,共同塑造了埃塞俄比亚的马其加政策。

埃塞俄比亚对苏丹外交政策的发展,总体上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期间,首相阿克利卢·哈布泰·沃尔德(Aklilu Habte Wolde)与身为埃塞俄比亚贵族中的重要人物之一,同时也是担任厄立特里亚总督直到1970年的阿斯拉特·卡萨王子(Ras Asrate Kassa)之间权力斗争的体现。首相提出的外交政策侧重于非洲事务,而在中东事务上保持中立,且出于平定厄立特里亚叛乱的目的,主张与苏丹和解;而阿斯拉特·卡萨主张在中东事务上积极有为,且获得了以色列的援助,为由他指挥的“紧急警察”下属的戡乱特别部队提供了训练和武器。在以色列于1967年六日战争取胜后,阿斯拉特的外交主张得以抬头,当时他还得到了时任外交部长凯特马·伊夫鲁(Ketema Yifru)的支持。这一变化影响了埃塞俄比亚政府在西北边境上的外交行动,使埃塞俄比亚认为苏丹支持厄立特里亚解放阵线是为了建立一个新的国家,并摧毁埃塞俄比亚,在这种情况下,和解并不是一个选项。从这个角度来讲,推迟确定边界的同时在塞提特胡梅拉推动农民定居,是应对苏丹威胁的绝佳策略。

对贝根德尔的总督塔姆拉特·伊加祖而言,关于国界的争端为其提供了在边境地区推动国家建构这样一个完美的理由,来向中央政府请求更多拨款。他一度希望能够设立新的行政派出机构,并利用国家机构扩大自己所指挥的武装力量。在发现中央政府在处置他的请求时表现出犹豫后,他便暗中推动大农庄主在塞提特胡梅拉的定居:一方面,这些大农庄主可以为边境安保提供廉价的兵源,以作为应对苏丹入侵的辖区武装中的影子部队;另一方面,分配土地对于当地商业化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和辖区内税基的扩大皆大有裨益,而1966-67年间由塞提特胡梅拉提供的财政收入也因此得到双重增长。

塞提特胡梅拉的当地精英从边界划定的推迟和在边境地区与苏丹当局紧张关系的保持中显著获益。对当地行政官员而言,在争议地区分配政府用地的过程不受影响的进行,为他们在帝国行政体系中的升迁提供了理想的条件,因为这令他们得以扩大自己的藩属范围,让他们凭借自身的军事实力在边境士兵和法外之徒当中享有声望。除此以外,边境贸易的断绝还保护当地农民及商人免于更廉价的苏丹棉花和芝麻种子的竞争。边境争端的持续还有一个更大的好处,即它为边境两侧的官员和武装拓殖者提供了针对农民和牧民发动越境劫掠的动机,从而以维护国家利益的名义实现早期资本主义原始积累。

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早期,埃、苏两国之间高层的互访,使得两国间边界问题取得较大进展,两国的内政状况也因此得到较大的改善。某种程度上,这既是由于海尔·塞拉西皇帝(Haile Selassie)在进行“元首外交”过程中的自作主张,也是由于得到苏联援助后,苏丹的相对实力得到极大提升。两国内部政局在经历动荡后完成洗牌,并渐趋稳定,客观上也为两国在边界问题方面取得进一步突破奠定基础。

不过,由于“联合边界委员会”内部未能就边界地区实地考察工作的管理达成共识,在两国之间形成硬边界的尝试并不成功。加之埃塞俄比亚国内利益相关群体在边境问题上,极力向所属国中央政府抗议,维护自身既得利益,进一步对这一尝试形成了掣肘。同时,这些群体对自身利益的维护,使得他们与苏丹方面发生的单方面摩擦有增无减。最终,随着1974年“德尔格”(Derg),即埃塞俄比亚军事委员会推翻帝制,成立军政府,以及1975年为了对抗军政府的土地国有化政策,“埃塞俄比亚民主联盟”(Ethiopian Democratic Union)的成立并挑起内战,两国间边界问题遭遇重大挫折,影响持续至今。

与那种武断划定的殖民边界导致非洲各国边界争端的看法相反,本文要指出的是,埃塞俄比亚与苏丹在西北边境地区的对峙,很大程度上是被该地区的政治动态所驱动的,而为了在帝国体系内获得政治权力以及对财富控制力而展开的斗争影响着该地区的政治动态。马其加地区向拓殖边疆的转化,使得埃塞俄比亚帝国得以实现两个目标:在推动国家建构的同时,避免因为占据边境争议地区而受到外交谴责;以及在不加重财政负担的前提下,对抗苏丹在西部边境上施加的军事压力。然而这项策略的实施也是有代价的:朝贡体系在皇室控制较弱的低地边缘地区的建立,使得省级行政官员和拓殖士兵在很大程度上掌控着边境政治活动。亚的斯亚贝巴的中央政府,贡德尔的省政府,和区域内大庄园主三者间议程的一致性,很大程度上拜与喀土穆长期存在的矛盾所赐。一旦中央政府的外交政策从对立转为缓和,参与国家治理的各路政治势力的利益矛盾便开始加剧,因为尽管会受到新政区划分所带来的限制,贡德尔的行政官员,以及其下属各区的官员,还有武装拓殖者,都会为保有他们的经济及政治特权而斗争到底。

塞提特胡梅拉的发展史,也为洞悉二十世纪下半叶的埃塞俄比亚帝国政治史提供了一个有趣的角度。该地区的案例,与帝国西北低地的奥萨(Awsa)地区的案例相比,极富教育意义:两个地区的乡村发展,都为自身形成一个摆脱邻近地区支配,而直接作为一省或一国之统治者的藩属的早期边境地区政体铺平了道路。在促进与区域内和国际上政治势力的联系,提高相对于邻近省份的自治程度这两个方面,塞提特胡梅拉不如奥萨那样成功。然而,在其位于高地的政治资助方被革命推翻后,塞提特胡梅拉地区转而效忠喀土穆,这一点清晰地表明,该地区充分适应了埃塞俄比亚-苏丹边境一向多变的政治生态。

在译者看来,本文有以下几大看点,令读者耳目一新:本文作者以埃塞俄比亚与苏丹之间的边境争端为例,让读者看到,一些非洲国家间的边境争端甚至可以追溯至殖民地时期,所以,欧洲殖民者为了“埋雷”而划定的界线,固然是导致非洲国家间边境争端的主要因素,但要注意,这些争端背后可能还有更加深远的历史背景;对相当一部分中小国家而言,外交决定内政,一国之中央政府的外交政策对其内部稳定、经济社会繁荣、社会形态演变等都有相当的影响;但有时,若一国之统治者无法很好保持外交与内政的平衡,往往就会导致国内政治势力对比失衡,让特定的政治力量的行为对外交政策造成冲击;本文还深入剖析了埃-苏边境地区的社会形态变迁,并从这一角度指出,埃塞俄比亚独特的封建藩属体系也是造成两国边境争端的主因,多少有些新颖;进入二十世纪中后期,随着西北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其在土地分配方面的封建因素仍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未被彻底消除,也间接导致两国边境矛盾持续升级。本文还将相关区域外力量,包括英国、意大利和诸中东国家在不同时期对东非地区的影响纳入了考虑,让读者从更广泛的层面看待埃-苏边境争端。

至于不足之处,本文作者也承认,本文缺乏苏丹视角下相关记载的支持,这就不免有失偏颇,令人遗憾。不过总体上,对于非洲国家之间的边境争端也好,对于世界上其他国家之间的边境争端也罢,本文或多或少指出,在边境谈判期间及前后,一国之中央政府有效管理其治下各行为体的行为对于谈判最终落实的重要性,还有有效管理自身外交政策的重要性,以及边境问题得到充分解决后对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的好处,这些对于上述种种外交争端而言,都有着积极的参考意义。

[1]指由苏丹民族英雄马赫迪领导,以反抗英国和埃及对苏丹殖民统治的军队。

1、参考本文内容,你认为两国间边境争端可以有着怎样的历史渊源/政治经济条件?

2、从内政及外交两大层面来看,充分解决两国间边境争端,需要两国具备怎样的条件?

如果您对大外交智库【大译编参】本期的“编译精选”、“译者评述”、“问题互动”有所思考或高见,请在文末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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